省委专项巡视组巡视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16 浏览次数:8510 发布人:集团公司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专项巡视组于2021年11月16日至12月30日对省旅游集团涉粮业务板块进行专项巡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视内容
按照推动根治粮食购销系统性腐败的要求,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粮食安全决策部署情况,履行涉粮板块管理职责、落实监管责任情况,省粮食集团及下属涉粮企业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情况,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和出库等关键环节廉洁风险和作风情况,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反映问题渠道
巡视期间,巡视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意见信箱、电子信箱,开通专门值班电话、手机(只接收短信),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25号梅山饭店北楼1楼大厅西侧;
(二)邮政信箱:安徽省合肥市A092号邮政信箱;
(三)意见信箱:1.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25号梅山饭店大门东侧;2.合肥市蜀山区梅山中路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B座1楼大厅入口处东侧;3.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388号省粮食集团1楼大厅楼梯右侧、省机械化粮库办公大楼大门右侧;4.合肥市长丰县双凤经开区金宁路与凤庆路交口省双凤粮库办公楼大门右侧;5.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275号省粮油储运公司1楼至2楼楼梯右侧;
(四)电子信箱:安徽纪检监察网(www.ahjjjc.gov.cn)巡视巡察栏目省委巡视组信箱;
(五)专门值班电话:座机:0551-62291855;手机:18005519807(只接收短信)。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12月24日。
根据有关规定和任务安排,省委专项巡视组主要受理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相关企业及基层粮库负责人、有关重要岗位党员干部等涉粮方面问题的信访,其他不属于专项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省委专项巡视组
2021年11月16日